2017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回信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重要讲话与批示指示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遵循五大发展理念,以落实“三项机制”为保障,发展“五大业务”,提高“五种能力”,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创新驱动引领,推进陕西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产业转型升级、追赶超越,深化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全面统筹整体落实。加强规划计划衔接,制定落实《省“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具体举措和年度计划,配套实施人才、科技专项规划。统筹实施好地理国情监测和分析、国家基础地信数据库动态更新、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国家项目,修订《测绘生产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确保进度质量。以服务为先导,继续争取省发改、财政等部门在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确保规划主要指标顺利实现。将各地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绩效考核。
(二)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组织实施省级1:1万基础地理信息更新,边更新、边应用,构建快速、联动、按需更新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全面建成国内领先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出台《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完善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研发省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数据标准化软件,及早发挥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大比例尺测图、地理省情动态监测等项目立项。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局领导牵头,地市测管部门、机关处室、行业单位广泛参与,聚焦全省性、全局性发展方向、发展难题、重大项目、现实问题等设立系列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促进解决实际问题。
二、贯彻落实新《测绘法》,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四)深化法治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准确把握新《测绘法》的战略定位、主要内容、法律责任,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推进《省地图管理办法》出台,力争《省测绘条例》修订纳入省人大立法规划。修订《乙级以下测绘资质审批等六项行政审批程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市县测管体制机制建设,争取西安、渭南、延安等市测管部门挂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五)加强行业监管。启动地市测绘人才支撑工程,开展省市测管部门双向挂职锻炼和专项教育培训。统筹开展测绘资质、质量、成果保密、地图管理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检查,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强化检查结果运用,纳入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系统,探索“红名单”、“黑名单”动态管理。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完善测绘资质查询服务平台,强化在线办事和公共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好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来陕测绘管理,加大非法测绘查处力度。开展地图市场大检查“回头看”。
(六)扶持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通过参与省级重大基础测绘项目,推动测绘企业技术水平、成果质量、标准执行等方面进步。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的桥梁纽带、参谋助手作用,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咨询、技术支持等。推进产业协会与行政机构脱钩,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三、深化普查监测成果应用,有力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七)推进建立地理省情监测常态机制。完成省普查成果验收和发布。扎实做好基础性、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分析及成果应用,开展城市空间格局变化监测、辅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等。配合省发改委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协助土地督察西安局开展国土效益分析。推进地理省情监测,在省级重大测绘项目中探索设立地理省情监测分项。逐步建立与部门、政府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服务政府科学管理决策的产品形式和服务模式,形成沟通顺畅、运转协调、公正权威、公益服务的监测常态化工作格局。
(八)持续深化地理信息共建共享。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落实《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服务关中城市群规划编制,推广榆林、富平“多规合一”试点经验。与省住建厅深化合作,做好城乡规划建设遥感监管平台、城市地下管网监管平台开发,配合争取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监管项目示范立项。抓实与省扶贫办、移民搬迁办合作,推进全省移民搬迁“一张图”系统建设。按照部局业务协作部署,深化与国土厅业务协作。与省环保厅、林业厅等签订协议,围绕治污减霾、“卫片执法”等推进共享合作。完善“天地图•陕西”系统架构,推进母库建设,持续丰富数据资源,开发典型应用,指导拓展市级“天地图”平台专业应用领域。编制《“十三五”省领导用图》《省标准地图》及省领导分管领域专题地图。持续深化军民测绘融合。做好测绘援疆、援藏工作。
(九)着力提升应急测绘保障能力。成立省应急测绘总队,落实“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部署,推进国家应急测绘保障分队、航空应急测绘保障基地建设,筹备应急测绘专家组。抓好省应急三维地理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做好全省县区应急专题图更新。完善应急保障综合预案,优化应急演练方案,有效提升应急处突工作水平。
四、抓好合作协议落实,切实强化地市综合业务能力
(十)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有序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丰富数据资源,不断提高成果利用效率。完成全省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深化汉中、铜川、延安、安康、杨凌等数字城市应用,推进咸阳等地智慧城市建设。探索开展地理市情监测。
(十一)拓展地理信息应用服务领域。围绕地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在规划、国土、环保、交通、民政、水利、农林业等各领域打开新的服务局面,提高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加快测绘地理信息大数据和平台与政务、交通、综治、应急、物流、医疗、教育、能源、旅游等智慧应用的对接,提高城市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十二)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与延安、铜川签署合作协议。在渭南、商洛、延安等条件成熟的地市,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移民(脱贫)搬迁和地下管线普查试点。加快咸阳城镇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选取西安市碑林区开展停车设施调查试点,服务西安市缓堵保畅工作。在商洛市开展停车场、垃圾中转站调查等。
五、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形成事业发展新动能
(十三)激发创新活力。落实局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接国家局和省局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注重科技事业发展战略研究,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策划,有效整合人才、技术、经费等资源,对关键科技项目进行深入研究、联合攻关,力争在重点领域取得有效突破。加强科技项目管理,重点抓好项目选题和成果考核,强化绩效评估。按照《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技术大纲》目标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统筹测绘西部联盟资源,合力实施“一带一路”公益性科研专项。
(十四)打造创新平台。科学统筹谋划,结合成果档案备份馆改造、测绘信息化基地建设等项目,全力推进省地理空间大数据中心和时空云平台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建设。鼓励发展院企、院校、院所、军民等联合创新平台和创新联盟,发挥学会及有关中介机构的服务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联合搭建创新平台或联盟,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开发创新产品,提供创新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
(十五)培养创新人才。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测”战略,面向地市测管部门、资质单位开展多层次主体班次、专题班次培训,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加强领军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选拔,实施动态管理,凸显人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高标准做好第五届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和我省选拔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注重创新成果保护。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十六)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组织开展系列学习、轮训,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传承和弘扬测绘精神,为党员干部提供思想引领和精神依靠。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建设党内政治文化、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加强宣传工作,简朴务实开展建局60周年纪念活动。
(十七)深刻领会“追赶超越”。聚焦“追赶超越”八大难题,主动联系相关厅局和地方政府,掌握服务保障需求,先行先试、苦干实干,为“追赶超越”提供测绘动力;定好追赶的对象和目标,向先进看齐,努力补齐短板、改进工作,在健全体制机制、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大基础测绘投入、深化成果应用、突破科技创新瓶颈等方面扎实工作,寻求跨越。
(十八)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省委和国家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持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在干部任用上,遵循“三项机制”导向,完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相关制度,鼓励大胆探索、勤勉敬业,考准考实干部政绩。在行业管理上,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为资质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在测绘生产上,坚持质量、安全、进度齐抓并重,向管理和科技要效益,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实实在在的发展。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7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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