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乙级以下测绘资质审批程序规定》等六项行政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陕测法〔2018〕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审批工作,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省局对《乙级以下测绘资质审批程序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程序规定》《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程序规定》《地图审核程序规定》《陕西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陕西省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审批程序规定》等六项测绘行政审批相关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施行。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