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2020 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
组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
(一)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不具备评审条件的部属事业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任职资格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
1.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申报标准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和测绘相关专业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做好向评审委员会答辩的准备。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
3.材料公示。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和相关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局人事处。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随意修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委托单位人员申报
不具备评审条件的部属事业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评审。
1.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和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条件,确定申报专业技术等级,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在单位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推荐。委托单位需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推荐,合理确定参加评审人员。
3.材料公示。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和相关材料在本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局人事处。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随意修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4.委托单位需出具委托评审函。
五、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确认审核表》(附件3)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4)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基层单位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1份。包括现有职称证书复印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接受继续教育的证书或培训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成果材料》(附件6)1份。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不超过3000字,附件7),代表本人学术和工作能力的论文著作,承担项目的设计书、生产技术报告及相关专业技术文件,奖励证明材料,应用成果,申请破格评审的有关材料等。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总页数不超过300页,此材料不予退回)。
5.《申报任职资格综合情况表》(附件8)。一式26份,A3纸打印,同时提供电子版。
6.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2寸,蓝底)。
7.《报送材料明细表》(附件9)1份。申报人按照顺序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将填好的《报送材料明细表》贴在档案袋正面。
申报材料中“申报专业”按照“大地测量与测量工程”、“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填写。
(二)单位申报材料
1.申报总体情况报告,并附征求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附件10)
2.《申报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 11)。一式2份,A3纸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注明填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提供电子版。
3.委托单位须提供委托评审函(附件12)。
六、其他要求
1.委托单位的申报人每年只能进行一次职称委托评审,已委托其他部属事业单位代为评审的,局不再接受其委托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请申报人所在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次性报送齐全,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4.表格下载地址:登录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进入“通知公告”栏《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载。
5.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334号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谢峰 029-87604087 丁凯 029-87604020
附件:
附件1: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条件(试行).doc
附件2: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工程师评审申报条件(试行).doc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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